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

讀余叔韶自傳《與法有緣》

《與法有緣》是已故香港法律界泰斗余叔韶的自傳,全書共分兩部份,第一部份包括第一至二十九章,是自傳的正文,記錄了作者小時候在香港華仁讀書,16歲進入香港大學文學系修讀的往事,亦回憶他在香港淪陷期間回到內地工作,二戰結束後負笈英倫,在牛津讀書並考得大律師資格,以至回港後加入政府成為香港首位華人檢察官的往事。另外,余叔韶離開政府後自立門戶專注刑事案件的訴訟,以及於六十年代推動香港大學成立法律學系等事,亦有記錄於書中。作者在第二部份總結了由他負責,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八宗案件。

余叔韶生於1922年,今年初以96歲高齡離世。余一生橫跨近一個世紀,充滿傳奇。他小時入讀香港華仁書院,港華由1931年開始由愛爾蘭耶穌會教士接手辦學,是當年為數不多的名校之一。在港華接受教育,不但為余打下學問的穩固基礎,更讓他認識天主教信仰,特別是愛爾蘭耶穌會教士學識淵博,卻又澹泊自持,最令他印象難忘。


余家育有47女,在余叔韶前,余父已要支持4位子女讀書,供余叔韶讀書變得緊絀。余明白,除非考到香港政府獎學金,否則就算能考進港大,余父亦無法支持。結果,余表現讀書天賦,在港大入學試考獲優異成積,成功得到奬學金,於1938年僅16歲就入讀港大文學系。雖然余相信這是天主回應他試前在華仁聖堂的禱告,但這事亦看出他不認命的性格。

在日軍攻打下,香港於194112月淪陷,余在港大剛度過第三年,雖未完成第四年課程,卻獲提早頒授學位。為退避戰火,余家分批經廣州灣,桂林逃至曲江。戰時歲月的三章記錄了余家在內地的生活,有兩件事特別值得一提。其一為他在英國海軍情報局覓得工作,跟隨英藉上司前往福州及汕頭,設立觀察日軍動向的瞭望站。戰時在顛簸不平的道路日夜奔波本身已是苦差,更因為與上司出現齟齬,4個月的旅程一直要坐郵政車的後排(更曾經有一段路,郵政車是燒木炭的卡車)。再回到曲江時,余要在床上俯伏整整六天才能復元。

另一值得一提的是,余在抗戰後期受國民黨第7戰區政治部主任李彥和力邀,於1943年加入國民黨軍隊,穿上軍服出任英文秘書,李彥和視余為己出,令他感動不已。抗戰勝利後不久,國共內戰爆發,李彥和繼續為國民黨打江山,余家則搬回香港。內戰結束,李彥和一家亦搬來香港,余家和李家在港重遇,兩家亦成為世交,李彥和就是李柱銘的父親。

抗戰勝利後,余父返港回到教育司署,重任中文學校高級視學官,余亦憑政府的勝利獎學金遠赴英倫,入讀牛津梅頓學院著名的PPE,即包括哲學、政治及經濟的三藝課程。1946入讀牛津可說是余人生轉捩點,完成首兩年課程後,國共內戰形勢漸見清楚,余本想在英國完成三藝,學成回國貢獻所長。但眼看共產黨即將主政內地,余父勸他改讀法律,回港以大律師職業為生。當時余已在英國讀了近兩年書,而勝利奬學金只可支持他在英國多讀一年。最後,余趕緊用兩年時間完成牛津的三藝課程,再用一年時間通過大律師考試,並在倫敦實習一年,正式在英國取得大律師資格。

余回港後,獲邀加入政府成為首位華人檢察官,專事刑事起訴的工作。當年的香港,殖民色彩非常濃厚,華洋同職不同酬相當普遍,余加入政府後一直爭取華人得到跟外藉公務員一樣的入職條件,但政府沒有回應訴求,余最後只好辭職來抗議不公制度。他在書中指出,當年律政署只有他一人工作,其餘三名洋人同事只顧在辦公室消閒,白取人工。


離開政府後,余選擇私人執業,成為業內首屈一指專打刑事案的大律師,港大法律系第一位畢業生郭慶偉,曾出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陳兆愷,都曾是余的徒弟。余除了在刑事法庭上戰績彪炳外,對香港法律界亦有很多貢獻,有兩件事特別為人津津樂道。

直至60年代,在香港執業的律師都是在英國或其他英聯邦國家讀法律或執業,人數追不上時代的需要。本地人材不足成為香港建立法治的瓶頸,余於60年代時已是業內翹楚,他獲當時的港督戴麟趾委任,成為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成員,致力推動香港大學成立社會科學及法律系,培育熟悉本地情況的法律人材。余另一樣為人稱讚的是,他不認同大律師要分普通和御用兩個級別,至退休的一日,他都沒有申請成為御用大律師(97年後改稱資深大律師)。

考得奬學金入讀港大,憑勝利獎學金遠赴知名學府牛津讀書,都顯示出余頭腦過人。但這樣厲害的人亦一樣有失意的時候。在英國畢業後,余沒有直接回港,而是遵照父親意見,到當時仍是英國殖民地的馬來亞,投靠姑丈楊旭齡,被安排在馬來亞已非常出名的旭齡及穆律師行工作,並住在楊家。但楊旭齡對余不理不睬,非常冷淡,他亦因此黯然離開馬來亞,回到香港發展。余學歷這樣好,能力這樣高,又是親人,楊旭齡為何不重用他,這點本書卻沒有交待。

筆者看過的一篇文章,分析楊旭齡當年已是馬來亞政壇要角,更積極推動馬來亞從英國殖民者手上獨立。因余父推薦才收留余叔韶,但這名外甥曾在中國國民政府軍隊,從事過與情報有關的工作,楊旭齡是馬來華人的代表人物,又參與馬來立國工作,因此不希望余叔韶逗留在馬來亞,成為同胞話柄,只好讓他投閒置散,自覺無趣而離去。雖然馬來亞的經歷並不愉快,但這短暫的生活卻讓余認識了楊旭齡的兒子楊孝邦,更結成知交。楊旭齡於馬來西亞1957年立國前一年過世,楊孝邦繼承父業,其後縱橫新馬商政界,受新加坡國父李光耀青睞,官至新加坡首席大法官。余叔韶亦在馬來亞認識他的太太,結出美滿家庭。


看畢全書,我覺得余叔韶是一個經歷豐富,交遊廣闊的人。他曾有意回內地工作,以救國人於水深火熱中,更顯出他的家國情懷。他不滿殖民地政府同工不同酬,不同意大律師分兩個級別,更顯出他的性格。吳靄儀曾憶述余叔韶的一件往事,說余一次跟新入行律師會面,問他們最近看過甚麼書,當新進律師說出一些法律參考書的名字時,余正色說:「我不是問這些。書,是指文學。」

英國留給香港很多寶貴的東西,由各中小學,以至大學組成的英式教育制度曾培育過很多學問、眼界及人格非凡的人。英國留下的普通法制度,更是其中一種令我們有別於中國大陸的重要法寶。雖然余晚年熱烈支持回歸,並對一國兩制信心滿滿,引起爭議。但作為英式教育及英國法治的代表人物,余叔韶依然備受業內尊崇。余叔韶年初離世,包括律政司長鄭若驊、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、現任首席法官馬道立、前律政司長梁愛詩等香港政法界近300位風雲人物出席其追思彌撒,可謂一時無兩,足見他政法界教父級數的地位。這樣一位人物於年初逝去,又是否上天給我們的一個警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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